想爽當包租婆(公)?
二房東包租代管資格1次告訴你 !
內容目錄
前言
很多人夢想成為包租婆(公),也就是對於包租代管業務有興趣,但卻不清楚如何才能成為合法二房東。租賃新法最基本的門檻,就是通過「租賃住宅管理人員」訓練及考試。
想成為一個包租代管業者,並不是去辦理公司登記就完事了,公司必需要聘請一位合格的「租賃住宅管理人員」才行。
這類人員必需經過上課以及考試合格,取得國家級發給的證照,公司才能向經濟部申請為「租賃住宅服務業」,這個行業現在已是特許行業,不是隨便誰想開就能開的。
什麼是包租代管?
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」已於106年12月27日公布,自107年6月27日執行,實施之後,關於租賃住宅的糾紛就有了專法來排解。
此專法就把租賃住宅服務業分開為和「租賃住宅包租業」和「租賃住宅代管業」。
包租代管差別分為二大類:1、社會住宅 2、租賃專法
社會住宅的包租代管
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辦理方式說明如下:
「包租代管」是政府興辦社會住宅政策中的一環,即以「包租」或「代管」的方式,取得民間的空屋出租,以補足新建社會住宅不足的量能。參與包租代管的房東,可享稅賦減免(房屋稅、 地價稅、綜合所得稅)、修繕補助等優惠。
? 包租:
是由政府委託租屋服務業者(物業管理公司)擔任「二房東」,由業者向房東簽訂3年包租契約,於包租約期間內,業者每月向房東支付房租,再以二房東的身份,將住宅轉租給房客 (一定所得以下或弱勢者) ,並直接管理該住宅,房東的責任相對較輕。
? 代管:
是由業者協助房東出租給房客 (一定所得以下或弱勢者) ,簽租仍是直接向房東簽約,業者負責管理出租的住宅,房東的責任相對較重。
內政部常見問答-包租代管
台北市社會住宅的包租代管服務網
新北市社會住宅的包租代管服務網
租賃新法的包租代管
租賃住宅包租業 (以下簡稱包租業) 屬專業二房東的角色,其應先向房東承租住宅後再行轉租給房客,並負責經營管理。
為保障包租業服務對象之權益,內政部於108年2月23日公告「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」及「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。
並自108年6月1日實施,除可提供租賃雙方更公平的交易機制,大幅提升住宅租賃雙方權益保障外,亦可促使包租業者提供更優質的專業服務。
適度引導租屋市場健全發展,藉由產業用心經營,以建構房東放心出租、房客安心租屋的居住環境。
內政部租賃條例專區
「租賃住宅管理人員」考試容易嗎 ? 要帶什麼應考 ?
「租賃住宅管理人員」同「不動產經紀營業員」都是先上課後考試,30個小時的課程後,取得測驗資格。
請先上網找自家附近負責辦理測驗,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的單位,報名你想參加哪個月份的考試 (租賃住宅管理人員的考試頻率比較低,每月一次左右)。可直接打電話過去,請他們把報名資料寄給你,然後匯錢交資料。
當天要對身分證,另外筆要黑色或藍色的原子筆,立可白(帶)可以用,用鉛筆寫答案卷零分。另外,租賃管理人員考卷和考題形式,跟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考試一樣。
考試前包包手機都要放教室前,而身份證則是要放桌面放到考完。考卷發下來前,監考人員會逐一到座位核對證件和拍照。
雖然租賃課程非常多樣化,考題要記的新知識也不少,但大家不必過於擔心考題會太難,考試通過率大約也是9成多,60分考過並不難,而且有租賃測驗題庫可看,選項ABCD的順序也不會變。
有些題目如果真的搞不懂的話,就直接把答案背下來吧,及格率真的滿高的,只要上課好好聽講、融會貫通,有空把上課的範圍看過一遍,利用假日認真準備,一定能通過考試的。
? 課程簡介:
-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法規。
- 不動產租賃及租稅相關法規。
- 消費者保護相關法規。
- 公寓大廈管理相關法規。
- 各式住宅租賃契約與委託管理契約應記載(約定)及不得記載(約定)事項。
- 租賃關係管理及糾紛處理實務。
- 屋況設備點交及故障排除實務。
- 建築物設備管理維護實務。
- 室內裝修相關法規。
- 專業倫理規範。
? 需繳交的文件:
- 報名表
- 國民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 (外國人為護照)
- 高中職以上畢業證書影本
- 相關證照證書影本,有效日應在其執業資格證明文件有效期限為二年以上者。
? 需繳交的費用:
- 不動產經紀人及經紀營業員:不動產租賃及租稅相關法規、消費者保護相關法規。(可扣抵6小時)
- 地政士:不動產租賃及租稅相關法規。(可扣抵4小時)
- 不動產估價師:不動產租賃及租稅相關法規。(可扣抵4小時)
- 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、防火避難設施管理人員及設備安全管理人員:公寓大廈管理相關法規、建築物設備管理維護實務。(可扣抵6小時)
課程金額基本上是NT$5,600元,但如果有相關證照則可扣抵部分金額和時數,折抵後金額可參考下表:
「租賃住宅管理人員」課程有哪些?
研習的課程共分為十類:
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
身為租賃住宅管理人員,首要先認識,也是最重要的,就是這項法條以其相關法規,它詳細說明了租賃住宅相關人員的權利義務等注意事項。
出租人以及承租人,在什麼情況之下可以提前終止租約的事由、租稅優惠等等,後半段則詳列了租賃住宅服務業設立的相關辦法,及管理人員的責任與義務還有罰則等等。
不動產租賃及租稅相關法規
「租賃房屋」其實一直以來都存在,只是以前沒有專法管理,而是散佈在每一項法條中,身為租賃住宅管理人員,也必需詳細了解每條法案,對於租賃住宅的管轄有那些。
例如:民法對於合約上有那些規定?土地法對於土地及以地上物(地上權,也就是房屋)的規定?租賃的租金收入在所得稅法中的相關規定為何?還有房屋稅和土地稅等課稅規定等等。
管理人員不但要了解相關法律的規定,也要一併幫客戶 (房東),提出合法節稅計劃,讓租稅政策更趨公平。
消費者保護法相關法規
租賃服務公司需要直接面對消費者 (房客),處理糾紛以及簽定合約等事宜,所以相關消費者保護法法條也需要清楚明白,包括消費者保護團體以及申訴等。
這裡比較多著墨的是罰則的部份,畢竟日後租賃管理人員若真的和消費者 (房客) 產生糾紛,事先了解一下處理的方式和相關規定,也會是必需的。
公寓大廈管理相關法規
「租賃住宅服務業」顧名思義,就是只能提供「住宅」的租賃服務,辦公室、廠房、店面都不在他們的服務範圍之內,而現今的住宅不論是公寓、華廈還是大樓或是社區,都受到公寓大廈管理法規的管轄。
而租賃管理人員將來最常打交道的,不外乎就是社區的左鄰右舍還有社區的管理人員、管委會等等,相關的法規也需了解。
各式住宅租賃契約與委託契約應記載(約定)及不得記載(非約定)事項
簡單來說,跟房東(或房客)簽定合約的時候,有哪些部份是一定要記載(約定)的,哪些是不能記載(非約定)的。
在法規上有規定在什麼情況之下房東(或房客)可以提前結束合約,那些情況下是需要房東出面修繕等等,比較容易出現爭議的條款。
政府有提出一套標準的合約書供租賃雙方參考,這當然這也是租賃服務業者所需事先知道的事項。
租賃關係管理及糾紛處理實務
有租過房子的人都知道,租房子大概最怕碰到的,就是有東西壞了房東不來修,或是在簽約的時候沒先說,等簽完約又說要加多少錢,或電費另外計算等等。
房東最怕的,就是收不到房租,或是房客提早不租又失聯找不到人等等,針對每個情況的糾紛處理,在這個章節中都有提出一些實際的糾紛案例提供參考。
這堂課滿有趣的,比起講法條,「吵架」要怎麼吵得贏,才是大家最關心的。
屋況設備點交及故障排除實務
這裡的設備點交,不單指房子內部的點交,還有房子整體結構的認識和公共設備的知識,畢竟房客年齡層有高有低,如果租到樂齡的房客,需要幫他們事先規劃好,房子的設計是否符合他們的需求。
什麼樣的房子能租給什麼樣的人,要先對整個內外環境有一個基本的認識,在房東轉交房子的時候,還有轉交房子給房客的時候,都需要細心了解房屋的狀況,才能順利完成點交。
建築物設備管理維護實務
每一棟建築物在興建的時候,建築師都必需按照建築法規來興建,興建完成之後最重要的,就是設備的管理和維護,例如電梯需要多久做一次保養、消防安檢要多久檢測一次、滅火器要多久更換等等。
雖然這些關於建築物的設備,會有物管公司代為傷腦筋,但租賃管理人員也要有相關知識,才能更好的督促物管公司完成保養的工作。
室內裝修相關法規
這裡談的是裝潢(或修繕)時應該有的認知,我們要對整棟大樓的消防要求要有所了解,才能幫房東規劃安全的裝潢材料和施工方式,包括門要用什麼材料、電要怎麼走、室內消防安檢要檢查哪些、遇到消防設備要如何避開。
還有建築法上對於大樓裝潢的法規要求等等,幫助房東更好的完成房屋的修繕,務必做好事前的安全準備,以免出現曾經有房東因為不想換排氣式的熱水器,而使房客枉送性命的憾事發生。
專業倫理規範
「租賃服務業」和「租賃管理人員」在日本以及美國都是從很久以前就開始盛行的服務行業,在日本,甚至很多房東都不在同一個城市,他們很習慣的會將房子交由專業的管理人員來打理。
在台灣也有某些藝人聽說有在日本置產,也都是靠這些業者在幫忙處理租賃事務,相反台灣卻只是在剛剛起步階段,所以借鏡國外對於相關業者的作業倫理規範也是一定要做的功課。
以上十個項目共1,500多題題庫,考試的時候會每個大項挑出10題,共有100題,1題1分,只要60分就算及格,如果你已經決定要上課的話,其實就不必急著先印題庫出來,因為上課的時候,公會就會幫你準備好一本題庫本。
參加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資格訓練之學歷資格?
內政部於108年2月21日,以內授中辦地字第1080260785號, 令訂定發布「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」,第3條第1項有關參加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資格訓練之學歷資格規定之解釋令。
中華民國國民具行為能力,並持有國內、外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,持有證明文件,該文件是指:「國內、外公私立大學、獨立學院、三年制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以上肄業、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肄業,持有肄業證明、在學證明或已蓋註冊章之學生證者」。
另外,通過考試院舉辦高等、普通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及格,持有及格證書,或是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,持有普通高級中等學校、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、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,亦可參加資格訓練。
完成租賃課程及考試,就可以轉租當二房東?
完成租賃相關課程及考試,取得國家證照後,就可以去找屋主承租,然後自己轉租當二房東嗎 ? 答案是「不可以」!
想要執業就要在公司底下,開了公司就得加入公會。要開一間租賃住宅包租業的公司,流程就是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,3個月內辦妥公司登記。
完成登記後6個月內繳存營業保證金、置租賃住宅管理人員、及加入登記所在地之同業公會,並檢附上開證明文件向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申請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,領得登記證後始得營業。
至於「租賃住宅管理人員」資格,是指經參加「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」,所舉辦之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資格取得訓練,並經測驗合格。
應於取得合格證明一年內,向內政部指定單位登錄、及領有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證書,始得受僱於租賃住宅服務業,充任租賃住宅管理人員執行代管或包租業務。
按租賃住宅市場發展管理條例第25條第1項規定,租賃住宅服務業應僱用具備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資格者,從事代管業務及包租業務;違反者,依本條例第37條第4款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、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。
具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資格者,應依本條例第26條規定,參加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資格訓練並測驗合格,且登錄及領有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證書者。
租賃住宅服務業所屬從業人員於執行業務過程,涉及上開法令規定之業務責任或應具備之專業知識,自應依本條例第25條第1項規定僱用具備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資格者從事包租代管業務。
總之,自107年6月27日租賃專法上路後,若你想當個「合法」的二房東(包租業者),有以下兩種選擇:
- 到一間合法的租賃住宅包租業的公司工作
- 自己開一間租賃住宅包租業的公司
包租代管所衍生的商機
掌握客戶名單資料
做業務的手上一定有客戶名單,包租代管看似為租賃並非買賣,但其實跟買賣大有關係,這當中的關鍵,便是客戶名單了。
不管是包租或代管之型態,業者接觸的皆為房東,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權人,而且,選擇將房屋出租,通常擁有第二間以上的房子。
包租代管業者的客戶名單,多數為擁有很多房產的有錢人。藉由長期包租、代管所建立之信任,將來屋主如有售屋需求,委由包租代管業處理,便成為租賃、買賣一條龍。
科技平台技術輸出
以代管而言,通常報酬為月租金百分之十,包租則是賺取租金差額,但業者還要負擔裝修成本,每件利潤遠不如房仲按總房價計算最高可達百分之六。
所以包租代管業者之特色,絕對不是小而美,一定要數大便是美。而管理數量龐大之出租物件,除了人力,還要仰賴各項電子管理工具,例如 APP、ERP 系統等等。
包租代管業者一旦達到相當之規模,建立成熟之科技管理平台,便可以輸出給其他有需求之業者使用。不只掏金是一個商機,賣掏金工具是另一個商機。
異業結合證照需求
因為包租代管業掌握客戶名單,又有客戶信任,介入買賣輕而易舉;這時候房仲想要爭取客戶,難度勢必增加,得從培養長期客戶開始。
以全國約五、六千間房仲店頭,只要其中相當數量投入包租代管業,依租賃專法規定,每一營業處所應置專任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至少一人,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證照便會炙手可熱,這也難怪目前訓練課程報名會如此熱門。
結論
想要賺取被動收入成為二房東,這是值得投資的事情。但在開始行動前,請務必先了解相關法規,查看授課內容及相關考試,千萬不要誤觸法令而被檢舉開罰,那可就得不償失了。
相信再過不久,業者同時擁有不動產經紀業及包租代管業雙證照,租賃、買賣一條龍會漸漸形成趨勢,對包租代管行業而言,會成為最大的商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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